问: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怎么办理
答: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4、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5、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
7、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8、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
问: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流程
答: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5、验资报告;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债务清偿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复印件,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问:变更注册资金需要什么资料
答: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4、股东会决议(打印、股东签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
6、验资报告;
7、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限以股权出资);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限股份公司以募集方式增资);
9、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盖章);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报纸公告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证明(原件);
1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问: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后要承担之前的风险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问:公司注册资金能变更吗
答: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变更的。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